愛過

在愛情前面,很多時候是屬於呆滯的,起初的感覺是覺得自己太內向,但後來從和朋友之間的談話中推敲自己,應該不是屬於內向的那種人。

在很久以後,我才明白,被傷害的始終不是自己,而是那個自己曾愛過的人。無意間,自己不斷地在中傷那個人,不管是在刺眼陽光下,或者是晦晦星空下,自己就像一把刀,不斷刺向那人。

是愛。是一種始終放不下的愛。

「單身的理由,是因為愛過某種人。」肆一的這句話寫得真好。

寫文章也好幾年了,這大概就是最有感觸的地方吧。那些被書寫過的人,其實是很無辜的,他們必須忍受我這樣的無病呻吟,還得要承受兌換成銅臭的污辱。

那大概是證明我愛過的唯一方法。

不過,寫作對我而言有更深的意義,我想是該結束這樣的惡性循環了,我要真的愛「過」。逝去的愛,不會回來;未曾到人,也不會重逢。很多時候是欲哭無淚的,因為不夠傷心,因為不夠愛妳。

我愛過,我真的愛過。